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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招生优惠政策       
2010年招生优惠政策
[ 作者:张永春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652    更新时间:2009-3-25    文章录入:zsjyk ]

优惠政策

1、凡被我校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录取注册学籍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国家资助两年。

2、具有6年以上阜康户籍的学生,可享受阜康政府助学补助金500-1000元/年(初中毕业就读我校的1000元/年;高中毕业就读我校的500元)。

3、木垒县、温宿县来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20%。

4、在校学习期间将有3-5%的学生享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5、所有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来校学习煤电煤化工类专业的学生,可享受昌吉州劳动保障局培训补助2000元/年,补助两年。

6、高中毕业来我校就读中专学制一年。

7、修业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由学校负责在疆内外推荐安置就业。

8、学习高尔夫运动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寒暑假可在高尔夫企业勤工俭学,月收入不低于700元。在乌鲁木齐雪莲山高尔夫球场就业,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后享受五金,年收入不低于20000元,名额有限,招满为止。

     详细咨询:招生就业办主任  张永春    电话:18909942068     0994-322878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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